发布时间:2023/10/27 8:50:33 |
来源:大连工信局 |
浏览次数:24024
为进一步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工业绿色发展,大连工信局制定了《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面向大连市境内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且产品符合国家工信部《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的企业,评价期原则上为企业提出申请之日起一年以内(可按月、季度、半年、一年、自然年度等期限评价)。
原文如下↓
此内容系来自互联网,不代表回收商网赞成此内容或立场。
以上信息均由回收商网(
huishoushang.com)收集报道,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合作!
如无意中侵犯了哪个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等的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网站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
文中图片源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fuwu@huishoushang.com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