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29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道路突发事故液态污染物应急收集系统技术规范》(DB33/T 2567-2023),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标准由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组织实施,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标准全文见附件)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突发事故液态污染物应急收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技术规范的术语和定义、规划与选址、建设要求、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等,适用于陆域道路涉环境敏感区,以及根据相关部门要求需建设应急收集系统的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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